鋰電世界 東航山西分公司日前提醒乘客,備用鋰電池不得隨行李托運,要用塑料袋包好,隨身攜帶乘機。
手機、手提電腦、照相機、便攜式攝像機、手表等,成為不少乘客的必備品,除了這些物品搭載的電池外,許多乘客還喜歡攜帶備用電池。近期,民航總局出臺新規(guī):已經(jīng)搭載在手機、手提電腦、照相機、便攜式攝像機、手表等物品上的鋰電池可以隨身攜帶乘機,也可以隨行李托運,但乘客額外攜帶的備用鋰電池,為確保安全,必須單個做好絕緣防護后,才可隨身攜帶登機,不得隨行李托運。
近來,一些乘客因不了解上述新規(guī),在托運行李時耽誤了時間,延誤了行程。為了使乘客出行順暢,東航山西分公司特別提醒:備用鋰電池不得隨行李托運,乘客需要將每一塊電池單獨放在塑料袋或保護袋中包裹好,隨身攜帶登機。